导报讯(记者 王延锋)济南市城乡建设委23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重点排查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吸收资金等非法集资行为。 排查重点首先是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主要是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其次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企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等形式吸收公众资金。 其三是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借以非法集资。 其四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以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为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本次排查从5月22日至27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8日至6月9日,结合房地产专项检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对列入排查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查;6月10日至30日,将对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风险状况分析,责令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整改,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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