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杜杨 济南报道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288万亩,并形成耕地保护新格局。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还从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等方面,确保完成目标。这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琥评价为“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占补平衡难度加大
众所周知,耕地是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命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山东耕地总面积位列全国第四位,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一直在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作用。 近年来,山东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控制耕地占用、加强耕地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连续18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截至2016年底,全省耕地面积1.14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587万亩。 但随着山东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耕地占补平衡难度日益加大,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于是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并在今年1月23日,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 李琥认为,《实施意见》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山东落实国家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我省在保障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倒逼机制正在形成
《实施意见》共分6个部分、具体细化为17条,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立了新时期山东省耕地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 除耕地总量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584万亩、确保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等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强化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等,严控建设占用耕地;通过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等,改进管理,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从具体举措来看,有“一些建设用地存量规模较大、利用粗放、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区域,将适当调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也就是说如果土地利用不集约、耕地占用不补充,新增建设用地就可能批不下来。 显然这是一个倒逼机制,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补充耕地能力必然得以改善,耕地也将得以保护。
确保落实不走样
要确保《实施意见》实施起来不走样,山东省相关部门做了很多工作。李琥认为这是在坚持“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原则的同时,结合了山东实际、突出了山东特点。 在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方面,山东实行以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设区的市域内调剂为辅、省域内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并实行占补平衡差别化管理政策。 山东还借鉴先进省份的做法,提出了建立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要求各级政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在中央“鼓励奖补”意见的基础上,对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大补偿激励。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李琥认为,出台《实施意见》不仅是山东实现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的根本保障,更是助力乡村振兴、扶贫攻坚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需要。所以只有“加强耕地保护改进占补平衡,才能支撑和保障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顺利进行。”李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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