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韩祖亦)11日晚间,证监会一反常态,直至深夜23时48分才姗姗发布该周的IPO批文,备受市场关注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惟一一家获批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并未披露其募资总额,这种情况颇为罕见。 此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此次富士康IPO将申请募集资金272.53亿元。2015年至2017年,富士康营收分别高达2728亿元、2727.12亿元、3545.44亿元,其2017年的营收在A股上市公司中排在第14位。但富士康的毛利率和净利率都不高。2015年至2017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3.50亿元、143.66亿元和158.68亿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0.5%、10.65%和10.14%。 富士康此番IPO之所有受到广泛关注,除“明星企业”效应外,其从申报到上会的“火箭”速度,也备受瞩目。今年2月1日上报招股书申报稿,2月9日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同时披露,2月22日招股书预披露更新,3月8日通过发审会。 不过,此后富士康并未延续这一“闪电”神话,迟迟未能得到IPO批文。不少市场人士猜测,这和其272.53亿元的拟募资金额有关,募集资金过大一直被业内认为是难以快速核发的重要原因。 此外,证监会当日还披露了2017年监管执法情况综述。近年来,证监会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下,着力强化日常监管,行政监管措施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15年、2016年行政监管措施数量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了47%、51%;2017年较上一年度又有大幅提升,全年共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269件,较上一年度增长了30%,涨幅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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