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勇)近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执行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办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自6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中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月结月清。 《意见》明确,全面实行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确保本项目每名农民工均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农民工申办“泉城平安卡”,用于动态记录施工现场农民工身份信息、考勤计量、工资支付、技能培训、从业经历、劳动合同及奖惩情况等。建立农民工工资(人工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本市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自主选定一家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指定的分理机构设立工资专户,仅用于该项目划拨人工费和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办法,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为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卡,同时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卡。推广应用“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监控等功能,当建设单位未拨付当月人工费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该平台将发出预警,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随即启动清欠核查程序。 为力促政策落地见效,《意见》给出了“时间表”:2018年底前,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将覆盖全市8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将覆盖全市90%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到2019年底均基本实现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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