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日前,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该项行动将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及违法从事选(洗)矿行为;彻底整治持证矿山超层越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行为;全面排查采矿权过期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对矿山采空区恢复治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隐患;加强中基性岩分布区土地整理项目监管。 对近年来采矿证过期的矿山企业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继续开采的行为;对曾出现过超层越界的矿山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已退回矿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查处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坚决从严从快查处整改,尚未立案的,抓紧立案;已经立案查处的,必须查处整改到位,违法案件的查处单位率要达到100%。明确查处整改标准,对无证采矿、无证勘查、持过期证开采的,要严厉打击,顶格处罚,限期关停取缔,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明确责任企业或个人,限期完成整改,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对重点矿山企业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负责上报检查情况、隐患整治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健全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及时按程序移交综合执法部门查处。同时函告公安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及当地乡镇政府,停止爆破物品供应。相关责任单位跟踪督导,直至彻底整改到位。 核实采空区现状、稳定性影响地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人员和矿山生产人员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汇总,提出整改措施、列出整改计划,并加强监测、管控,做好隐患区内群众的应急避险工作。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勘查行为及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隐患,及时上报并按程序移交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重点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是否存在超深、超范围用地等行为;危险区域周边是否拉设隔离围网、设置安全警示等标志,是否有专人值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要记录在案,及时函告当地政府,限期整改。(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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