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海波 通讯员 江润东 尹燕波 王帅
近日,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2018年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博市国税局、淄博市地税局联合发布淄博市纳税信用级别评价暨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情况。 在发布会上,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满祉强公布了被依法纳入失信名单的20个单位或个人的身份信息,并通报了淄博市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的相关情况;淄博市国税局副局长赵长亮通报了3起涉税违法案件;淄博市地税局副局长孙永祥通报了淄博市2017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开展情况,并对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进行了通报说明。
信用等级:由四级变更为五级
自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以来,淄博市税务系统已连续4个年度开展了纳税信用评价。2017年,淄博市确定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纳税人共计75709户。 今年,淄博市的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对于新设立企业,或是年度内无生产经营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M级。 经淄博市国地税联合评定,本次共评选出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8719户,占比11.52%;B级33251户,占比43.92%;M级29606户,占比39.1%;C级2337户,占比3.09%;D级1796户,占比2.37%。
红榜:守信者得褒奖
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后,对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淄博市税务部门将提供一次领取3个月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等便利政策。对于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则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纳税信用A级出口企业可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优先办理等措施。 同时,淄博市税务系统还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18个领域的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在税银合作方面,淄博市国税局、淄博市地税局、淄博银监分局共同推广应用山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将小微企业相关信用信息转化为可供银行利用的融资信用,促进银企融资供需对接,提高小微金融服务效率。
黑榜: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17年以来,淄博市法院共将19459人次纳入失信名单,并发出限高令14634人次,对失信的纳税人在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购买不动产、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等多方面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淄博市法院还通过各类媒体、户外显示屏、手机彩铃、有线电视开机画面等方式曝光失信人。一年多来,共计曝光6180余人次,使失信被执行人彻底“名声扫地”。 在登记与曝光失信人员的同时,淄博市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2017以来,淄博市两级法院共对1776人次采取了拘留措施、193人进行了罚款、搜查896次、拘传686人次,先后开展了飓风行动、春雷行动、百日执行攻坚活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等多次强制执行集中行动,共执行到位案款41.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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