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姜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宣布即日起启动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先是险企自查,再是监管核查。 据了解,此次银保监会要求通过自查整改、监管核查和监管处理等流程,来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 对于此次核查清理的目标,银保监会透露,通过全面梳理核查各人身保险公司在售存量产品,摸清底数,集中清理整顿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产品,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长、中、短期限结构合理,风险保障功能、长期储蓄功能协同高质量发展的人身保险负债结构新局面。 《通知》规定了此次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四大重点。一是严查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如通过变相提供生存金快速返还、减少基本保额等方式规避监管规定。二是严查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如将产品“长险短做”“名实不符”。三是严查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如通过设定不合理的理赔条件惜赔、拒赔,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严查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如追求营销效果,炒噱头、蹭热点,定价假设随意调整等。 值得注意的是,为明确核查标准,监管部门还制定了详细的负面清单,规定相当细致,包括原位癌不得列为恶性肿瘤除外责任,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不得盲目设置高额给付限额,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等。 总体来看,负面清单涵盖人身险产品条款设计、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产品精算假设和产品申报使用管理五大内容。《通知》要求,各公司对照行业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切实查摆行业在售存量产品问题。 此外,《通知》要求,公司就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结合各公司自查整改情况,采取重点核查和监管抽查形式。最后,结合公司自查整改和监管核查情况,对产品专项核查清理情况,银保监会向全行业进行通报。 《通知》强调,对监管核查发现的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公司,将依法严肃从重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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