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孙罗南)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全款优先”“捆绑车位”等售房行为被明令禁止。 根据通知要求,商品住宅项目形象进度满足预售要求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同时提交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销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购房者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户占比情况)。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告知所有购房者。 销售商品房时,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对违反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信用档案。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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