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河湖景色
昨天,从山东省烟台市水利局河长办传来消息,2018年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出炉,年内全市将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开展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各项基础工作、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库执法监管等八项重点工作,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地生根,实现河库、重点塘坝和湿地管理保护见行动、见成效,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八项要点的第一项工作是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烟台将在水库、重点塘坝和湿地实施湖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全市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积极推动河库、重点塘坝和湿地管护人员的落实,并通过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全市将组织召开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设立湖长公示牌,落实好“一河一策”各项工作措施,完成“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实施河库、重点塘坝和湿地信息调查和“一河(湖)一档”建设。同时,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和支持河库、重点塘坝和湿地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督导,形成河库、重点塘坝和湿地管理保护工作合力。
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全市将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栖霞向开发区供水、牟平区河库水系连通等工程建设,实施海阳市里店水库增容及外夹河拦河闸坝等工程,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水资源调配和拦蓄能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此外,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科学调度配置利用水资源,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水安全保障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强化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评价。
“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市将完成市级、县级重要河库划界工作和县市区河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河库划界登记相关准备,建立划界登记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另外还将通过建立A级景区内河库管理保护机制,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推动A级景区内河库合理开发与利用,加强涉河库生态红线管控。
加强水污染防治方面,全市明确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市级实施方案,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组织修订新一轮流域环境标准,完成国家确定的三大类4行业类别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和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另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广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科学实施“放鱼养水”,完成河库人工投饵网箱、围网清理任务,严厉打击违法捕鱼行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控,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9%以上,省定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水环境质量关乎市民的身心健康。按照工作要点,全市将加强水环境治理,实行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提高国控、省控河湖断面水质达标率。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护。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同时,在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搞好河道拦水蓄水,争取明年底前,主要河道、重要河段能够蓄上水,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加强水生态修复,年内全市加快推进五龙河、界河等骨干河道及以小型河道综合治理,力争治理长度达到100公里以上,并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推进生态河湖创建工作,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加强珍惜濒危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违法捕捉、销售等行为,确保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平方公里、护岸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湿地保有量不减少。
强化河库执法监管,烟台计划出台《烟台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开展河库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河库违法行为,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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