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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税延型商业养老险试点落地
税延型商业养老险试点落地
加入时间:2018-4-16 8:35:57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

    上周,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根据试点通知,保费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确定,且在领取商业养老金时有25%的部分予以免税。东北证券分析认为,税延养老险产品对中高收入者吸引力可观,预计全国推广仅仅只是时间的问题,在中性假设下,未来每年将会带来1260亿元的增量保费。

用税收优惠推动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具体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并鼓励个人参与商业保险、提高未来养老质量。
    按照通知内容,试点将会采取EET模式,也即缴费环节免税、投资收益环节免税,领取环节缴税的模式。其中在缴费环节纳税个人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个体工商户等限额为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试点的上海为例,假设某30岁职工税前月收入为10000元,“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19%,则原应纳税所得额为8100元,当月缴纳个税365元,而如该职工参与税延养老险,则可税前抵扣保费为600元,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7500元,当月个税缴纳为295元,当月节税70元,则一年可节税840元。
    等到30年后其达到退休年龄,从个人账户支取商业养老金,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再扣除通货膨胀因素,税收负担就更轻了。
    中金公司分析认为,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区别于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有参保与否的决定权,因此税收优惠的激励往往尤为重要。而从税前扣除标准按照6%和1000元孰低确定,标准高于企业年金。应该说,此举对中高收入者还是有吸引力的。

大型险企或抢先机

    而从调查情况看,中高收入者、尤其是中等收入人群,对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也比较感兴趣。
    《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7》指出,将近八成(78.9%)的调查对象表示愿意参加个人税延养老金计划,仅有21.1%的调查对象表示不愿意参加。从不同年龄人群来看,个人税延养老金计划参与意愿呈现出倒U型的趋势,中青年(30-49岁)人群较29岁及以下和50岁以上的人群的参与意愿更为强烈;从收入状况来看,中高收入的人群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参与意愿明显高于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和高收入人群(月收入在15001元以上)。
    试点政策的推出,显然也有助于税延养老险的发展。东北证券研报认为,试点的信号意义强于当前政策下实际对保费收入的增长,但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预计全国推广仅仅只是时间的问题。
    东北证券表示,当前我国缴纳个税人口约为3000万人,总人口占比不到2.2%,在中性假设下,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参与率为50%,每月可抵扣保费平均为700元情况下,预计每年将会带来1260亿元增量保费。
    广发证券则认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开展将为寿险企业带来大量稳定的长期期缴保费,优化保费结构。而从受益公司来看,相较新兴险企,大型险企能占领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先机,进一步提高保障型业务占比。
    “回看我国个税优惠型健康险的实施过程,政府分批次审核个税优惠的健康险业务经营资格。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四家保险公司都于第二批通过审核,远早于相对较小的新兴险企。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税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实施阶段,A股四家规范程度、成熟度较高的大型险企将率先受益,成为其中的试点对象。”广发证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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