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
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从优化审批流程、明确职责范围等方面对山东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此前山东各地国土资源部门早已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意见》出台后,相关工作有望更加规范。 作为工业及资源大省,山东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十分丰富。公开资料显示,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15种支柱性矿产山东均有查明资源储量,其中石油、铁、铝、金、钾盐、盐矿、石灰岩等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10位。但随着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及部分资源的枯竭,不少曾为山东经济繁荣做出过突出贡献的矿山成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这些废弃地的利用也就成了国土资源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上个月印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快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整治”,并提出到2022年,山东全省“‘三区两线’(即重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铁路及重要公路沿线、海岸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近期山东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一直在开展相关工作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如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就积极探索建立以项目为载体的计划分配新机制,分解落实全市“十三五”3万亩整治挖潜目标任务,将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列入年度计划分配,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资源。预计2018全年将完成验收1万亩增减挂钩和废弃工矿复垦利用任务。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则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等方式,在充分保障群众权益的前提下,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年内争取节余指标5000亩。 矿山开采,环保措施必须跟上,目前滨州市阳信县有14家窑厂已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中,目前其中的5家已纳入复垦计划,8家作为建设项目,1家作为旅游项目。针对这14家窑厂的恢复治理工作,阳信县委书记栾兴刚表示要加快推进,力争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滨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任务。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认为,《意见》的实施不仅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也为有效解决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审批流程繁琐、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明确了要求,将有效缓解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与新增建设用地减少之间的矛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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