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山东出台首个公务员及时奖励制度 向基层一线倾斜
山东出台首个公务员及时奖励制度 向基层一线倾斜
加入时间:2018-4-10 9:02:38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意在健全完善公务员奖励工作,充分发挥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全省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也是我省首个关于公务员及时奖励的政策文件。

  据悉,《通知》中明确,及时奖励要突出基层导向,加大基层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比重,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受奖励人员总数的20%;市(厅)级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参与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及比例上,《通知》明确,及时奖励的基本条件是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本单位有一定影响的,可给予嘉奖;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本系统、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的,可给予记三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本系统、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的,可给予记二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在全省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可给予记一等功;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授予“山东省模范公务员”“山东省模范公务员集体”“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山东省模范集体”等称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记或追授。

  《通知》明确,对获得及时奖励的工作人员,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并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规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时颁发奖章;对获得“山东省模范公务员”等称号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对获得及时奖励的工作集体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牌,并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时颁发奖牌。




编辑:行者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