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时超)经济导报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山东省将对中央所属、省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驻鲁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按照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此次将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17年度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本次书面审查结果,将作为省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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