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济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土地整治工作纳入政府重点督导事项,对项目实施明确时间节点,根据进度要求及合同约定,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工程进度。 严格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保证按照项目进展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成立项目督导办公室,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定期督导调度土地整治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重点督导,推进整改,通过追责倒逼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进一步加快推进各类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入库。全面梳理全市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情况,对到期未完成的项目,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督促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对已申请验收的项目,加快审查进度;对已通过验收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督促县市区第一时间录入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网络平台,并积极协调,争取优先审查。根据省级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统一入库渠道,认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快推进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对于2016年度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积极督导各县市区加快施工,确保上半年内全面完成外业工作;对于2017年度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加大督导力度,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外业施工;对于泗水县2017年省精准扶贫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督促泗水县年内全面完成;对于2018年度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督促县市区抓紧时间对项目进行招标,已完成招标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要在年内全部进入施工阶段,力争当年完成外业施工;对于2019年度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争取完成立项和招投标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复垦利用项目。严格项目申报,对申报前期工作不扎实、群众意愿不强烈、逾期项目较多的一律不予申报或暂缓申报。加大对实施进展缓慢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逾期项目较多、实施进展缓慢等问题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平稳推进项目区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规范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区验收、台账登记、指标使用和后期管护等工作,全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实施。(李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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