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姜旺 济南报道
近年来,巨额金融产品遭遇“萝卜章”坑骗的事件屡屡发生,这其中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是受害者,但究其根源金融机构的尽调责任不可推卸。 近日,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江信托”)设立发行的“中江信托-金鹤189”被爆“踩雷”。据了解,中江信托此次违约的导火索是大连机床约7.59亿元应收款“萝卜章”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近一段时间中江信托的信托项目已多次踩雷。先是浙江同城项目出现兑付危机,后又爆出中江信托—金鹤287号无锡五洲国际项目兑付违约事件。虽然金鹤287号已经兑付,但短时间高频度的踩雷,中江信托的风控遭受严重质疑。 对于中江信托如何兑付投资者收益,以及6亿多融资额能否追回等问题,中江信托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以“相关负责人会通报此事”答复经济导报记者。
应收账款“子虚乌有”
资料显示,中江信托于2016年8月20日发行“金鹤189号”信托计划,合计募资6亿元,分为一年期和两年期,每期均为3亿元,付息方式为半年付息。 在其风控措施来看,这笔6亿元的贷款较为稳妥。包括:大连高金科技为管理层控股投资公司提供担保;大连高金科技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约7.59亿元(来自比亚迪公司)应收账款质押和其他财产的抵押、质押担保等。 但发行仅数月后,上述信托项目就遭遇了危机,而促使金鹤189号信托违约的关键原因之一在于,上述风险控制措施里的应收账款子虚乌有,也就是市场俗称的“萝卜章”。 中江信托表示,融资过程中大连机床提供了其“合法拥有”的对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的近7.6亿元应收债权,但大连机床不按期兑付本息后,中江信托以债务纠纷为由起诉了大连机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比亚迪向审理中江信托诉大连机床等企业民事案件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函表示:中江信托向我司出示的《应收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中所约定的我公司与大连机床的债权债务并不真实存在,我公司与大连机床无任何业务往来;前述合同所附带之《债权确认函》为虚假文件,《债权确认函》所显示的我公司公章与授权代理人签字均为伪造。前述合同、文件在中江信托向我公司出示之前,我公司对所有内容均不知悉。 对于应收账款细节,中江信托相关负责人说:“2016年8月23日,大连机床相关人员带着中江信托相关人员到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对《债权转让通知书》回执盖章,由所谓的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签字和加盖公章。” 作为昔日机床行业龙头,大连机床近年来的境况相当糟糕:根据最新公告,截至2018年2月28日,共有111家债权人向大连机床等企业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约为225亿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7年11月至12月,大连机床某副总及财务总监已被江西警方控制,而大连机床董事长陈永开也“不知所终”。
尽调是否尽职被质疑
据了解,中江信托已于2017年5月份报案,公安机关在同年9月对大连机床涉嫌犯罪立案侦查。此外,大连中院公告称,大连机床破产重整。 3月26日,中江信托相关负责人对金鹤189号做出了“涉事产品不准备刚兑”的表态,称已经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申请了贷款,实在不行只能选择延期兑付,并强调这个项目风控和尽职调查没有问题,作为受托人只能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 “‘刚兑’在行业中实在是过于敏感的一个事情,尽管明确提出要打破刚兑的资管新规出台的声音不断,但长期存在隐性保护的市场环境,让金融机构很难迈出打破‘刚兑’这一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兑付信用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非常重要,目前恐怕只有极少的公司能承担得起打破“刚兑”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 “打破‘刚兑’,首先要严格治理信托公司尽职调查为前提。”该人士同时表示,信托是主流金融市场中较为脆弱的金融机构,从此前诸多违约案例来看,借款人(融资方)的质量和实力,越来越不如贷款、公司债等市场的参与者。 中江信托不准备刚兑的回应,一语掀起质疑声浪。中江信托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没有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值得深究。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法律本身禁止刚兑承诺,但这不代表信托公司可以毫无责任地脱开干系。信托公司表示项目风控和尽职调查没有问题,这一说法难以令人信服。中江信托公司称派人去惠州比亚迪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当时是谁具体负责的风控和尽调、采取了哪些具体审核措施、在实地调研时是否获得比亚迪公司的确认,甚至信托公司有无内鬼等,都需要信托公司拿出更多的证据和事实,来回应公众的关切以及主管部门可能开展的行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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