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29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正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到2018年年底,各统筹地区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力争达到150种;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东将不断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到2018年年底,各统筹地区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力争达到150种;鼓励和支持济南、青岛等大城市按照国家部署,积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研究与试点;逐步扩大淄博、东营等市开展的按病种付费的做法。 据了解,山东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在确定总额控制指标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儿童医疗机构等适当倾斜。支持医共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政策。 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地将尽快启动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总额控制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人头(或次均)定额付费。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逐步增加病种付费的数量,充分利用既往大数据,通过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病种付费标准,适时动态调整,原则上2-3年调整一次。 对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比较稳定的疾病可按床日付费,按照不同疾病发展的规律、治疗各阶段的费用特征以及医疗机构的类别,合理测算确定不同病种的平均住院日和床日付费标准,同时加强对平均住院天数、日均费用以及治疗效果的考核评估。 对于不能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的住院患者,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实行按人头(或次均)定额付费。 不得将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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