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近日,烟台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烟台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标志着烟台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3月底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开展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编制、宣传等工作;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完成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调查成果的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烟台市同时成立了烟台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由烟台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兼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对各部门各单位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相关单位相互配合,确保调查工作有序推进。 为加快推进调查工作进度,保证工作质量,烟台市将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重要考核事项,同时列为市政府每季度实地督察事项,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 目前,烟台市国土局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总结梳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完成了调研。下一步,待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后,结合烟台实际,制定烟台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杜善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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