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时超)近日,山东省印发《山东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支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办法》指出,山东鼓励引进使用离岸创新人才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助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等领域。 为此,山东支持省内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个人在国(境)外建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使用离岸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经评审通过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贴。 根据《办法》,离岸创新人才主要有五种类型:从事科学前沿探索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科学家;推动我省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的创新领军人才;帮助我省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企业家及管理经营人才;从事战略规划、风险评估、资本运作、产品设计、技术转移等领域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通晓国际经济金融运行规则、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驻在国法律制度和政策的高端人才。 另外,申请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才用才补贴的,除按《办法》规定和满足国(境)外基地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国(境)外发展良好;二是聘请使用的离岸创新人才不少于10人,每年在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上费用支出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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