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为进一步整治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力推进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集约高效利用资源工作,近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决定,从1月底开始至6月底,利用5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矿业秩序集中整顿工作。该项工作主要包括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和规范整治矿产资源加工行为两方面,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节点计划。 该县提出,2月底前,各乡镇全面排查无证采矿点及各类矿产资源加工厂、加工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辖区内无证开采玄武岩、石灰岩、河砂、风化砂、长石、石英砂岩等违法违规行为及矿石堆放压占耕地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规定要求逐项核查、建档立卡。坚持“一矿一策”,分类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节点计划,限期整改并落实销号制度。重点难点区域、重点矿种、重点案件,多部门参与集中整治,进行重点攻坚。201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非法采矿打击、取缔等工作。 对各类无证照的非法矿产资源加工厂、加工点,一律予以清理取缔;对环评手续不完善以及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其中,对有条件完善相关手续的加工厂、加工点,2018年6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清理取缔。(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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