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近日,沂水县召开非煤矿山整治规范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该县以减量化、规模化、集约化为刚性杠杆,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个工具”,倒逼“小、散、乱”和环境污染重的矿山淘汰退出,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全面建设绿色矿山;依法打击取缔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矿业秩序稳定。 会议提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矿业秩序整顿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等内容,全力营造加强非煤矿山整治规范的浓厚社会氛围。由县政法委牵头,依法清理取缔非法采矿点,3月底前全面完成非法采矿打击、取缔等工作。全面规范整治矿产资源加工行为,对有条件完善相关手续的加工厂、加工点,6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清理取缔。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停止新设矿山的采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到期采矿权原则上不予延续;生态红线内禁止采矿,对已开采区域涉及生态红线的要立即停产,6月30日前,完成恢复治理义务,完成采矿、安全等相关证照注销手续。 会议要求,该县将对矿山进行全面整顿和提升,对“散乱污”矿山按照程序关闭到位,并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严格新建矿山的准入标准,因特需矿产、资源整合等情况确需新设、变更或延续登记的,经县政府研究并报批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普通建材矿山在不突破控制数量的前提下,实行“减一增一”。对无条件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的加工厂、加工点,按照标准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据了解,自本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县范围内共组织巡查230次,发现盗采行为19起,立案下达处罚决定15宗,移送公安9宗,拘留17人,刑事立案9人,取缔盗采点19个。 (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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