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会计管理中心 胡素真
国家实施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在促进科技创新、新旧动能转换、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各个层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使用专项资金中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专项资金范围界定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国家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下达的促进工业发展、提高农业收益、提升服务业水平等方面用于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惠及民生工程等各个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例如千亿斤粮食工程项目、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财力的增强,项目专项资金投入越来越多,如何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提高项目成效需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国家专项项目不能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去认识去把握,只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出发,考虑的是如何争取财政资金,提高各方面待遇,而不是如何合理安排支出,发挥资金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一些专项资金项目,不认真分析调查研究,申报随意性大,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结果验收敷衍了事,致使专项资金发挥不了应有作用,项目达不到预期设计目标。 (二)机制制度不健全。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具体详细,缺乏宏观性的指导约束和微观性的操作把控,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制制度体系。有关财政部门职责、实施单位职责、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未对应当明确内容做出细致规定。如个别制度中,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标准未明确,确定使用资金金额的原则也未明确,项目实施环节监督、结果绩效评价规定的不具体不详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过大自由裁量,不易严格把控,与当前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以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 (三)项目申报不完善。一些部门仅为了向上争取项目,临时申报,对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缺乏调研,上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时也不严格审核,随意虚报,以期用项目专项资金弥补日常经费不足。有些单位及部门对申报项目分析不深,把握不准,不够规范细致,缺乏前瞻性,对申报项目缺乏严格的调研论证与细致的概预算,基本上是估算,造成有些事实不清,数据不准,资金浪费。 (四)项目审批把关不严。有些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对项目审批决策缺乏民主态度、法制理念和责任意识,对项目和资金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审批,部分干部利用审批权牟利,把一些项目批给了不具备条件甚至虚假申报的企业,致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国家资金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五)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监管不力,责任缺失,有的项目未进行招投标,存在应招未招的问题;个别项目存在规避招标或肢解工程招标现象。一些项目施工单位为降低施工成本,增加利润,违规向监理单位或项目部门施予好处,不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操作,致使施工出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造成质量隐患,降低项目收益,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六)项目验收不规范。有些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碍于情面、碍于关系或其他方面原因,不是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标准对项目审批的建设规模、标准、内容、建设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严把项目质量关,而是不负责任,任由施工单位随意编造,糊弄过关,致使国家资金流失,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改进的方法及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一方面,加强项目专项资金从项目预算、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防范和杜绝在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以权谋私、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加强项目人员教育管理,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履职尽责,严格按程序办事,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推动各专项项目科学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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