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时超)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山东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实施办法》,规范我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工作。 按照《办法》,职业年金基金财产按月归集,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账实匹配一致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基金于每月20日前全额划入省级归集账户。归集账户利息按季度进行归集。归集到省级的基金按月划入职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初始建立多个计划开展投资运营。各职业年金计划实行统一收益率。由省社保局指定其中一个计划作为支付赎回计划。受托人在充分研判投资形势的基础上,制定职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并根据资本市场变化进行适时调整。投资管理人根据受托人战略资产配置策略研究组建投资组合。 职业年金实账部分采用份额计量方式进行账户核算。省社保局根据职业年金计划月度估值信息,按月将收益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计划按照未来最近定价日估值信息进行资金申购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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