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延锋 通讯员 郑茂霞 靳猛)日前,山东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推动政府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防范投资审计风险,提高政府投资安全和绩效。 意见明确,审计机关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决策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等管理活动,杜绝代替建设单位承担结算审核等行为。投资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统一安排,坚决纠正由被审计单位代付、向被审计单位收费、列入项目成本等经费保障方式,确保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突出对重大项目落地、重点民生项目的审计,重点关注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密切关注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政府投资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查投资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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