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济南交管部门24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报会,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批(8条)交通管理服务举措,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于市民普遍反映比较强烈的,在禁停路段停车上厕所容易被抓拍等问题,济南交管部门给出了具体答复。8条便民新举措分别是——
1,为打造温馨、顺畅的城市旅游环境,对旅游客运包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不扣留车辆,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给予现场警告、纠正。
2,对车辆运送急救病人、发生故障、交通事故、躲避路障,主动避让执行任务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原因造成的违法抓拍,或被他人套牌而造成本人车辆被记录抓拍的,可通过“泉城行+”APP向公安交警申报撤销,实现“零跑腿”。
3,机动车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未避让闯红灯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不予抓拍。
4,除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外,货车沿街临时停车装卸货物实行备案制度,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情况下,备案车辆可在15分钟限定时间内临时停车。
5,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周边道路科学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允许临时停车。
6,设有公厕的路段,允许车辆临时停车。准许停车范围为即停点标志前后6米,不设定具体停车时间,原则上可停两辆车。但对故意在公厕即停点摆放障碍物,占用停车区域的,责令整改,并可以处500元罚款。摩托车,电动车也要停放在停车位。所有车辆即停即走,不收取停车费!
7,网上受理交通事故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人可将符合申请材料通过“泉城行+”APP直接上传,网上受理,实现群众“零跑腿”。
8,受理交通事故后,民警采集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事故复核结论等法律文书,实现群众“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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