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初磊)收费公路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养护体系开始“重塑”。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一法两条例”),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引发高度关注。 “以后收费公路只能是高速公路了,并且释放出了明确的信号:对新投的高速公路,若地方不能自负盈亏,那就不要开工建设了。”23日,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法两条例”基于“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的理念,创新收费公路制度,其中规定,今后新建收费公路必须达到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新建一、二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不得收费,车辆通行费收入无法满足债务利息和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省份不得新建收费高速公路。 对此,张汝华认为,我国公路投资建设已进入控规模、调结构、降成本的新时期,既无经济效益又无社会效益的路没有必要上马投建,“尤其是没有车流量的道路,后期运管养护成本大,对地方而言是一大负担。”他表示,新投建高速公路应从是否有利于产业布局和城镇化良性发展方面予以通盘考量,通过建立差异化收费、收费标准动态评估机制等手段,来实现对出行方式、车流量及路段的动态调整,让“修路”真正实现财政收支的平衡。 交通运输部今年8月公布的《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支出9156.7亿元,收支缺口4026.5亿元,同比减少116.8亿元,下降2.8%,收支缺口依然较大。 收费公路被当做“提款机”,且自身亏损额居高不下,出现收支缺口的主因是收费公路支出中超81%是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和利息。如去年末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8.23万亿元,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45万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11万亿元,举借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本金5.67万亿元。 差异化收费有哪些可供借鉴的思路?张汝华表示,收费仅是交通调结构、优服务的手段,“生态敏感区修路成本高,可以适当提高通行成本;从节能降耗出发,对长途运输的里程数也可适当设限,采用‘阶梯式’收费,促进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运、管道等集约化运输方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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