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19日,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部分单位的转企改制方案获省政府批复,包括:大众日报社印务中心、大众日报社新闻研究所改制为大众报业集团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山东电影制片厂、山东电影洗印厂、山东广播电视物资供应站转制为省政府出资的国有文化企业。
其中,大众日报社印务中心采取保留企业法人的形式直接转制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大众日报社新闻研究所改制后进入齐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二者改制后,皆由大众报业集团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
山东电影洗印厂采取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保留企业法人的形式直接转制为国有企业。其与山东电影制片厂、山东广播电视物资供应站转制后,皆由省财政厅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
转制过程中有关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遗留问题处理等相关问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现行政策办理。
山东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可参照上述5家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转换的时间点,相应办理社保关系衔接、待遇核算等手续。
(编辑:曲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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