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首个国家层面的药品带量采购向前进了一步———“4+7”城市拟中选结果7日开始公示,为期一周,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与试点城市去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专家分析,届时山东将调整省级药品集中采购,联动效应之下,药价也会下降。 “这意味着,同类药品或就此丢失了在‘4+7’11个城市的份额,冲击面很大,药企应加快研发创新步伐。”9日,山东省立第三医院药学部主任宋超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分析。 据了解,此轮药品集中采购,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药品集中于慢病用药和常见药。 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将11个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分散的药品采购量集中起来,形成规模团购效应,在采购公告中明确了每个品种的采购量,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预期,有利于其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申报,杜绝“带金销售”。“在11个城市试点,有利于以量换价,降低药价,切实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宋超表示,行业对这次“国家行动”一直保持高度关注,这是行业洗牌的开始。 据悉,“4+7”试点地区加起来约占全国市场的1/3。尽管山东并未纳入首批试点,但因拟中选药品在价格上有明显优势,山东肯定会予以参照,从而调整省级药品集中采购,联动效应之下,药价也会下降。 “拟中选药品降价明显,对中标山东省级药品采购的制药企业而言,压力尤其明显,医院药品目录也会因此出现变化,医生开药会更加谨慎。”宋超介绍,山东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统一由山东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之前省级集中采购,就已经开始挤掉价格虚高的水分。 “拟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后,挤掉的主要是销售费用等‘水分’,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能赚钱的。”联采办负责人透露,拟中选的企业都愿意自主降低价格以价换量。 业内认为,随着拟中选结果的公示,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中选企业会通过多项政策措施嵌套组合,以确保采购量落到实处,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中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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