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用手机刷卡乘坐公交、地铁的人越来越多。但北京市民黄先生通过手机开通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时,被要求缴纳16元的“开卡服务费”,且被告知不予退还。“为什么有实物的实体一卡通缴纳押金可以退还,无实物的虚拟卡反而要交不可退的服务费?”黄先生提出疑问。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消费者反映,在使用华为、小米、锤子等安卓系统手机办理多个城市的交通一卡通时,被收取多少不等的“开卡服务费”且不退还。(12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
从报道来看,手机交通一卡通的“开卡服务费”,在许多城市基本成“糊涂账”。一是收费标准各异,从十几元到二十几元不等;二是能否退还,不同城市、不同手机的品牌做法不同,有的城市使用华为、小米、锤子等安卓系统手机办理手机交通一卡通业务,都申明不退“开卡服务费”,有的城市却可以退还,而有的城市则只退还通过苹果手机开通一卡通业务的服务费;三是用户缴纳的“开卡服务费”究竟进了谁的口袋,发卡公司、手机厂商、合作商的说法相互矛盾。
如此混乱局面恐怕是对用户的知情同意权、公平交易权的忽视。手机交通一卡通提供的是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资源投入基础上的,相关收费依据、标准等情况应透明公开,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黄先生所质疑的“为什么实物一卡通押金可以退还,虚拟卡的服务费反而不可退”,也有其道理,实物一卡通是有材料与制作成本的,也有遗失风险,其押金尚且可退,虚拟卡为何反而不能退还开卡费?
“开卡服务费”是否应该收取、怎样收取才科学合理、应不应该退还,如果可以退还,该怎么保管这笔押金,以防止被挪用或侵吞;如果不可以退还,这笔费用又该如何分配,最终进了谁的口袋,如何保障“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以防止滋生腐败……这些问题都要有相应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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