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近日的一则消息让济南代购陈萍淡定不起来了。 一家名为“TSHOW 进口服饰”的淘宝店,在一年多没有更新的店铺上架了新的“宝贝”,标题为“失联很久的店主道歉信”。上面写着: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我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元,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道歉信是由这家淘宝店主授意老公代写的。 据了解,今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这位淘宝店主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余万元,偷逃税额共计300余万元。法院判决其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元。
代购不是法外之地
陈萍做代购是从自己去韩国购买化妆品开始的,从自用、帮朋友带,逐渐发展到专业代购,如今差不多每月飞韩国一次,主要以“人肉”背回为主,背不了的就发国际快递。代购的商品主要来自韩国免税店,以化妆品和服饰为主。陈萍身边不乏做代购的朋友,自己也并不是做得最好的。淘宝店主因代购逃税被判10年的消息在代购圈里激起了不小的波澜.“大家讨论的话题是,这个量刑是否过重了?”陈萍有些不解。 经济导报记者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解到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万亿元,同比增长26.7%。国内主要的进口跨境电商主流“玩家”既有网易考拉、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亚马逊海外购、苏宁海外购等依托综合平台的跨境购,也有诸如洋码头、小红书波罗蜜全球购等垂直平台。 事实上,从事进口跨境电商的远不止这些登记在册的主流电商,散落在各个朋友圈中的个体“代购”们正成长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代购行为属于走私行为,而与走私罪之间有情节考量的因素,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说。 “个人代购与走私的区别在于有无偷逃关税,从海外购买回国的物品如果在免税额度之上的,需要向海关申报,并补足税款。伪报商品性质、低报商品价值以及入境不申报的行为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而如果偷逃应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或者1年内因走私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 李旻进一步分析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刘婷是在澳大利亚留学的中国学生,经常利用课余时间为国内的亲朋好友代购当地的商品。随着业务量的增大,今年她在某电商网站上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平台。看到上述淘宝店主被判刑的消息后,刘婷对自己的代购生意萌生了退意。 刘婷还注意到,即将于2019年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李旻看来,《电子商务法》实施以后必将会对个人代购产生巨大影响,从事海外代购交易的,必须先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后才能对外经营。
成本上升
“可以明确的是,个人代购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而跨境电商平台需要报送商家的身份信息和纳税相关信息,这会导致代购的管理成本和税务成本直接上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经济导报记者说。 今年国庆节期间,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所有人开箱排队等待过机审查。其中,有一个航班查出了100多名代购,排队等待交税,被罚的物品包括护肤、唇膏、口红、面膜、洁面仪等。 “被海关查到就得补缴税款,代购的商品成本上升,而最终的成本增加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我们不能做赔本买卖啊。”陈萍说。 在曹磊看来,未来代购要以正规主体运作,而且需要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增加的税务成本无疑会让其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了价格优势。 “这种情况下,代购行业、电商行业将面临一轮重新洗牌。”董毅智说。 董毅智还表示,“虽然代购的商品价格上升,但是这对于消费者而言,不仅质量可以得到保障,同时在售后维权等环节的权益也会得到保障。海外代购市场会在法律的框架内良性有序地发展。”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陈萍”“刘婷”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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