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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济南多家大润发为啥禁用银行卡?
济南多家大润发为啥禁用银行卡?
加入时间:2018-10-31 9:31:49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随着微信、支付宝的全面普及,如今在大型商超卖场进行支付时,从最“传统”的现金,到最“基本”的银行储蓄卡、信用卡、预付卡,再到最“新兴”的移动支付,多种方式可以任消费者选择。
    然而,经济导报记者调查发现,济南大润发历下店、市中店、历城店等多家门店,目前却拒绝顾客使用银行卡进行支付,只能改用支付宝、微信或现金结账,且持续时日不短,这究竟是为何?

只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或者现金

    “我单位就在大润发历下店附近,时常来购物。21日进店结账时,就被要求只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或者现金,不能刷银行信用卡。”济南市民薛莉一直习惯于使用信用卡结算,这样可获取一段时间的账期。因此,她对大润发历下店的这一要求非常不适应。“我在这里购物有10年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就算在其他大型商超卖场,也从没被要求不让使用银行卡。”
    23日中午,经济导报记者在大润发历下店收银台区域看到,一名30岁左右的女士正试图通过手机上的“中银通支付”APP结账,但依旧被收银员拒绝。
“只要是银联系统的,目前都无法结算,没法到公司账上,至少得一个月的时间都不能用。”该收银员如是解释。
    这让这位女士颇为意外,“我购买中银通预付卡时,这张卡还有手机APP,刷卡的话在银联POS机上一刷就行。我一直都是在超市、商场使用的,这突然不让用太奇怪了。”
    28日上午,经济导报记者致电济南大润发市中店、历城店,均被工作人员告知店内不支持银行卡相关支付结账,何时“放开”仍不确定。
    不过,济南大润发省博店客户部王姓经理则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省博店不受影响,“依旧可使用银行卡结算。”

两份不一样的解释

    那么,济南大润发上述多家门店,为何暂停支持银行卡进行支付呢?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23日,在大润发历下店出口处,一则用于解释的“温馨提示”称:“因我店收单银行应《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9号文》第十六条规定,需停止合作收单业务,故请持有银行卡的顾客改用支付宝、微信或现金结账。”
    奇怪的是,经济导报记者在网上搜索《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9号文》,却仅查找到《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9号》。这则文件全文仅有八条规定,并无“第十六条”。
    然而,25日,经济导报记者再度来到大润发历下店时,发现“温馨提示”的内容出现了较大变化———“因我店POS系统银行卡功能升级,暂不支持银行卡相关支付结账,在改造升级完成前请顾客改用支付宝、微信、现金等进行结账。”
    为什么不能使用银行卡的解释,时隔两天就有如此变化?大润发历下店客服部储训经理吴涛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前一份‘温馨提示’里提到的《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9号文》,来自合作银行发给公司的资料里,公司没有进行核对,就用在了解释声明里。后来发现把文件用错了,应该是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份文件,所以对解释声明进行了更正,下发了第二份‘温馨提示’。”

收单机构或加强监管

    “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要求,我们需要更换之前一直合作的收单银行,所以要更换系统,升级pos系统银行卡功能,暂不支持银行卡相关支付结账,待改造升级完成后即可恢复,大概需要持续到11月中下旬。”吴涛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经济导报记者查询到,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的确在2013年下发第9号文,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收单机构应当对实体特约商户收单业务进行本地化经营和管理,通过在特约商户及其分支机构所在省(区、市)域内的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收单服务,不得跨省(区、市)域开展收单业务。
    同时,“对于连锁式经营或集团化管理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或经其授权的特约商户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可与特约商户签订总对总银行卡受理协议,并按照前款规定落实本地化服务和管理责任。”该《管理办法》规定。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银行卡收单业务,一直在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可谓是严监管,这也一直是支付机构罚单的重灾区。”在某国有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门负责人孙文看来,这一领域,“主要存在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违规为其他机构开放交易接口、资金结算不合规、未自主完成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外包商合作管理不规范等许多问题。”
    近日,央行合肥中心支行便公示了4张罚单,被罚机构包括两家银行和两家支付机构,被罚原因均为收单业务违规。其中,徽商银行和合肥科技农商行因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罚款。
    此外,某国有银行济南市分行也曾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编辑: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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