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伟)经济导报记者从2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上获悉,山东拟对2016年11月1日实施的该条例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实行“三线一单”,即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形成系统性分区生态环境管控体系。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在燃煤管控、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业及其他污染防治等各方面综合发力。 “2017年,全省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41.8%、33.8%、66.2%、22.9%,其中SO2、NO2平均浓度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1-9月,全省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46、91、16、31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6.4%、11.7%、33.3%、8.8%;重污染天数平均为6.2天,同比减少5.6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8.6%,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全省空气质量保持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改善情况。 不容忽视的是,条例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我省所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制约,目前仍然是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我省2017年PM2.5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6倍还多,仍为全国平均浓度最高的区域。”上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称。 此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我省臭氧超标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对各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造成很大影响。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艰巨。我省煤炭消费总量高居全国第一,煤炭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偏重,工业污染源行业多、数量大、分布广,即使全部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超出环境容量等。 “山东是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省(区、市)中设区城市最多、煤炭消费总量最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结构调整任务最重、污染治理涉及行业最多的省份,全省各级财政虽然做了很大努力,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仍然存在较大缺口。”上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 省生态环境厅方面表示,将对条例的修改提出科学合理的修改建议,经部门会签、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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