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24日从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为认真吸取山东龙郓煤业有限公司“10·20”冲击地压事故教训,该局发出通报,采取六项措施抓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其中提出,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对采掘作业地点逐一进行冲击危险性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冲击地压威胁,经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通报中要求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
同时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省煤矿立即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切实提高对冲击地压危害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强化煤矿防冲专业、专职队伍建设,提升防冲人员专业素质。
通报要求,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防治。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要采取优化开拓布局、降低开采强度、合理采掘顺序等有效措施;各有关矿业集团公司要合理确定受冲击地压威胁煤矿的产量指标和开采强度,确保安全生产。
通报提出,要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利剑行动”,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开展执法。对存在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煤矿企业,依法采取联合惩戒等措施进行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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