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楼市 - 深圳出台房地产开发新政 住房项目设定4年内竣工
深圳出台房地产开发新政 住房项目设定4年内竣工
加入时间:2018-10-19 9:11:48  来源:证券日报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对开竣工期限、违约原因认定及处理原则、违约金缴交基数、监管职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开竣工延期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主体功能为非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根据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来确定。非住房类建设项目地下室超过或等于3层的,其开工日期可以在相关规定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从深圳此次发布的政策可以看出,其本质上是供给端的一次重要改革,对于把控开发节奏和在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等,都是有较好的管控效应的。”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政策将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做样子”式的开工方式,也防范房屋迟迟不交付的尴尬现象。

  《办法》还对竣工违约的违约金计收基数和计收比例也进行了调整。计收基数由“土地出让金”调整为“合同地价”,计收比例由“每半年5%”调整为“每3个月1.5%”;对逾期满2年(含2年)的,可按照缴纳基数的20%收取违约金,如实际逾期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测算应缴纳违约金的比例高于20%的,按实际测算的比例征收。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深圳出台《办法》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将发挥重要作用,并且可防止项目拖延上市情况出现,有效缓解房企自身原因导致项目竣工延期,进而引发市场供应不足的现象。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