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国家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要求各市和各申办高校于10月1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申报条件如下:
管理规范。学校高度重视,将国防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工作;有明确的分管校领导;有专门机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有教育教学方案和计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有经费预算和政策支持。
工作有序。教学时间有保障,相关课程有机融入学校国防教育内容;有主题活动,并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互联网站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教育;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
保障有力。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进行教学、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有固定的学校国防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有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条件和途径。
特色鲜明。能够利用所在地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以及驻地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机制、课程实施、教育方式、工作模式、活动开展、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积累一定的经验。
申报程序:学校自主申报、各市教育局遴选推荐、山东省教育厅综合认定、教育部审核批准。
学校申报。凡符合遴选条件的学校均可申报。申办学校对照《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自评表》开展自评工作,中小学自评分达80分以上、高校自评分达90分以上的学校,可按程序申报。
市教育局推荐。各市教育局根据本市总体情况,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列为遴选对象,在面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市推荐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学校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所。
高校申报。高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部属院校可单独向教育部直接申报,上报教育部审核。
省级审核。省教育厅将通过材料审阅、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组织专家进行审核,从申报高校中选出本科院校6所、高职(专科)院校6所,列为遴选对象,报送教育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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