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时超)经济导报记者30日获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形成具有山东特点和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办法》明确,事业单位特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首次聘用时可不受职称、任职年限的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同时,事业单位特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数量内进行。确因工作需要,单位暂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通过申请特设岗位的方式解决。 另外,《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特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应当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采取特聘方式进入我省工作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获得各级相应的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等政策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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