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24日,经济导报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济南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在拓宽基层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优化利于发展制度环境、完善畅通流动机制等方面推出16项具体措施。其中,高校毕业生到济南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每月可享受最低工资标准50%的见习补贴。
此次《意见》的16项举措中,关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渠道的具体措施占了“半壁江山”。主要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鼓励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鼓励参加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鼓励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脱贫攻坚主战场、鼓励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鼓励参军入伍、鼓励到基层创业兴业。
按照规定,凡到济南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月均可享受最低工资标准50%的见习补贴,连续补贴6个月,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也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基层事业单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学位等条件,优先招聘本地生源、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周边市县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审上,到镇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评聘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政策执行,或报考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行业外),基层单位可允许低于国家合格标准5分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聘用。
另外《意见》还有8项举措主要为高校毕业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集中在教育培训、个人发展的制度环境、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畅通流动机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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