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雅洁)1月15日,山东保监局开出2018年首张罚单,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下称“太平洋财险济南中支”)因财务造假,合计被罚3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保监罚〔2018〕1号)显示,2017年7-10月,太平洋财险济南中支通过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列支费用。监管部门表示,上述编制虚假的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依据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财险济南中支罚款30万元。同时,监管部门对时任太平洋财险济南中支总经理助理的冷某某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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