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雅洁)日前,山东保监局连发3张罚单,直指保险公司财务造假。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下称“天安人寿潍坊中支”)、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下称“渤海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下称“信泰人寿聊城中支”)的相关违法行为均被监管机构查出。 事实上,虚列费用一直是保险公司违法的重灾区。近年来,对于虚列费用的处罚力度也在持续加深。 在山东保监局最新披露的这3张罚单中,信泰人寿聊城中支的财务造假尤其“费心思”。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保监罚〔2017〕32号)显示,2017年1-10月,信泰人寿聊城中支通过提高银保客户经理的绩效工资发放,并指使银保客户经理将提高的部分退回该公司的方式列支费用。即便如此,监管部门仍查实了信泰人寿聊城中支的上述违法事实。 据相关条款,山东保监局对信泰人寿聊城中支罚款20万元;同时对时任信泰人寿聊城中支总经理的王某警告并罚款4万元。 相对信泰人寿聊城中支,渤海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的做法更加直接。 罚单显示,2017年9月26日,渤海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通过编制虚假的经济补偿金的方式列支费用。对此,山东保监局对渤海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罚款19万元,对时任渤海财险山东分公司营业部经理的董某警告并罚款3万元。 从处罚金额来看,在3家同期被披露罚单的保险公司中,天安人寿山东中支是被罚力度最大的一家。 天安人寿潍坊中支被查出在2016年5-11月通过编制虚假的财务资料列支费用。对于上述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对该中支罚款38万元。与此同时,时任天安人寿潍坊中支的4名高管王某、孟某、张某、于某分别罚款7万元、6万元、2万元和2万元。天安人寿潍坊中支及高管合计被罚共计55万元。
编辑:行者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