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 通讯员 贺洁 济南报道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教月期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机关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仪式增强了机关全体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各地国土资源局纷纷响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贯彻2017年12月新颁布实施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全员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深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教月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开展宣传活动的内容、重点进行具体安排。各市国土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协调调度落实。同时,省国土资源厅还与各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及时对接,就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督察和指导,确保宣传质量。 在具体活动安排上,为激励和教育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2017年12月1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仪式由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王桂鹏主持,副厅长刘鲁领誓。这是国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以来,省国土资源厅机关首次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仪式增强了机关全体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各地市局纷纷响应,莱芜、日照等市国土资源局也开展了宣誓仪式。 为增强全员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在举行宣誓仪式、增强宪法意识之外,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还组织全体人员举行法律知识考试,以宪法知识、党内法规和十九大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法治宣教月期间,东营、淄博等市国土资源局也纷纷采用网络答题、无纸化测验等新颖方式开展了学法用法考试。 为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省国土资源厅及各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新旧媒体结合及时播放“12·4”国家宪法日的宪法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如青岛等地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实现固定阵地与流动阵地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的生活。 此外,烟台、德州、滨州、泰安等市国土资源局还开展法治讲座、送法进社区、入校园、召开座谈会、设立集中宣传点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潍坊举办“运动健身法治兴潍”万人徒步活动,沿途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临沂“抓牛鼻子”开展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活动,用各种创新的活动形式,丰富了宪法日宣传方式。 据介绍,法治宣教月重点宣传了十九大精神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法治宣教月活动期间,发放宣传材料共计两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千余块,发送微博微信上万条,集中宣传日活动期间解答群众疑问上千余次,加深了广大群众对依法治国、土地国情的了解和对国土资源管理重要性的再认识。同时,借助此次活动深入学习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国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国土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参与活动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认为,国家宪法日前后暨法治宣教月期间的一系列活动,发动了群众,增强了国土系统人员的宪法意识,为今后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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