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最近几天,泉城济南的蓝天白云遍布朋友圈,如何保持这美好的天气,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更多一些,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办法,通过评估地方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助推空气质量改善。
据了解,评估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主要评估我们熟悉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并将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参考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控制、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等7项指标。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满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综合评估结果为二者的加权平均值,权重分别为60%和40%。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评分结果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含)至90分为良好、60分(含)至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参考指标目标完成情况调整综合评估结果等级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参考指标PM10、SO2、NO2中任意一项指标反弹10%及以上或有任意两项指标未完成《二期行动计划》确定的下降目标的,综合评估结果等级降一个档次;三项指标未完成下降目标的,降两个档次。最终评估结果等级最低档次为不合格。
对综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将会被约谈。并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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