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姜旺)从银监会网站获悉,日前,银监会与财政部、央行、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下称《通知》)。银监会指出,《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切实纠正各地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偏差,更好地发挥其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各地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和管理工作,也已经在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扶贫小额信贷已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金融服务品牌。不过,银监会仍指出,这其中也存在资金使用不合理、贷款发放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要点。 所谓“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其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通知》指出,扶贫小额信贷要始终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支持力度。同时,监管层也针对漏洞提出,各地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和贴息对象的审查,在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防止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搭便车”,切实防范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 事实上,多部门联合支持扶贫小额信贷,目的主要在于要带动产业发展,通过优势产业实现脱贫。所以,《通知》也明确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扶贫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致富脱贫的特色优势产业,不能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将扶贫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 为完善补偿机制,《通知》要求,各地财政和扶贫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风险补偿金要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明确政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比例,不得将风险补偿金混同为担保金使用。风险管理方面,《通知》在加强贷款管理、稳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区别对待逾期和不良贷款、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以及加快完善尽职免责制度五方面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最后,《通知》强调,各银监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包干服务”制度,相关部门和机构也应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估考核,推动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确保贫困户真正把握“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等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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