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王伟)“截至6月30日,有7.9万户企业因未报送2016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0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透露。 已被列入工商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当事人,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当事人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出入境、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和禁入。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已先后在全省驰(著)名商标认定、“两会”代表(委员)推荐、“厚道鲁商”品牌评选等活动中,将企业异常名录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相关违法失信企业或当事人进行了限制。 今年上半年,省工商局通过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依法公示全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145条,并依法对相关企业法人代表实施了任职限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省高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制度化信息协作机制,实施股权冻结3.91万户(次),并对2515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予以任职限制。进一步扩大了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范围。 据田治颖介绍,截至6月30日,全省共计168.2万户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工商部门报送了2016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年报率达到91.07%,高于上年水平。实施年报公示制度以来,山东省报送年报企业从2013年度的78万多户,到2016年度的168万多户,增长了90多万户,企业户数的持续稳定增长。 此外,山东还加快了对“僵尸”企业的清理,大量“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竞争。“上半年,全省注吊销市场主体30.3万户,同比增长1.3%。”田治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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