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济南报道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拟入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日前审议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被纳入其中。该制度有望由试点推向全国。这一进展无疑得益于各地试点的探索。 作为全国13个试点省份之一,山东于2015年7月开启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试点,如今,试点进行已近两年。 通过梳理山东试点的案例,经济导报记者发现,公益诉讼案件中,以环境资源和国有资产保护案件居多,二者的占比超过全部案件的八成,案件多在诉前程序结案,且样本意义明显。 “德州庆云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了大量的探索,该案的相关文书均为初创文书模板,调查取证的相关经验做法也都被高检院采纳。”在27日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副检察长王效彤透露。
生态环境类占比超六成
“从公益诉讼案件的领域看,以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居多,诉前程序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359件,占62.9%。”王效彤说。 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宣判了一起涉及环境资源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该市王某某、马某某在没有办理任何注册、安检、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于莱州市柞村镇消水庄村沙场大院北侧车间从事盐酸清洗长石颗粒项目,并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60余吨废酸液储存于厂院北墙外的废水池内,废酸液渗漏后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不容忽视的是,环境资源污染类案件赔偿数额确定是难点。“本案中,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确定。即,以工业企业或污水处理厂治理等量的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应该花费的成本作为虚拟治理成本基数,再乘以与受污染区域环境功能敏感程度相应的敏感系数,从而予以合理确定。最终将生态修复费用确定为72万元。”烟台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俊萍称。 “10·21”章丘市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度引起广泛关注。2016年1月21日,环保组织中国生个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济南市检察院支持该组织提起诉讼,并为其提供了必要支持和帮助。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全国首例的样本意义
2014年,庆云县检察院发现,山东庆云庆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自2008年8月以来,在未通过环保建设项目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违法生产,排放大量污水造成环境污染。该院先后两次向庆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责令庆顺化学整改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未果。2015年,庆云县检察院向环保局提起行政公诉讼,2016年6月20日,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确认县环保局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公益诉讼案也被成为“官告官”。庆云这起案件在当时成为全国首例。“当时在调查取证、办案模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都面临着无例可循的困难。”德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利智透露。 最终,该案探索创建了一套规范高效的办案模式和调查取证工作机制,构建的行政公益诉讼“一二三四”调查取证模式也得到了认可。制作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变更诉讼请求决定书》和《行政公益诉讼意见书》等文书模板,均被高检院采纳。
多在诉前程序结案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从山东公益诉讼试点的情况来看,诉前程序的作用巨大,大部分案件尚未进入诉讼阶段,便在诉前程序结案——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后,便迅速履职。自试点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40件,诉讼前程序案件571件。 聊城茌平县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例就是典型代表。该县检察院督促当地环保局对信发公司非法排污进行查处,茌平县环保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督促涉案公司积极缴纳罚款并做好环保设施建设。目前,4710万罚款已全部收缴到位,该公司脱硫、脱硝、除尘已全部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