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看天下 - 东风4S店内刷卡买车竟还收手续费 被质疑是霸王收费
东风4S店内刷卡买车竟还收手续费 被质疑是霸王收费
加入时间:2017-6-15 14:27:46  来源:新闻晨报

  《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进行了调整 /CFP  《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进行了调整 /CFP

  市民李女士订了一辆近11万元的东风汽车(5.940, -0.02, -0.34%),提车时她选择刷信用卡付款,4S店却要收取642元的刷卡手续费。如果不付这笔钱,她就没办法提车,而且定金也拿不回。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交了这笔钱。

  刷信用卡买车还需要交手续费?李女士质疑这是“霸王”收费。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在本市4S  店买车,收取手续费的现象普遍存在。来自市消保委的数据显示,因购车收取刷卡手续费产生的纠纷频频发生。

  不交手续费就不能提车

  今年4月份,市民李女士在位于逸仙路的上海锦弘4S店看中了一款东风风行F600,总价近11万元,随后支付了定金3000元。

  6月1日,李女士到锦弘4S店提车,需支付余款10.7万元。当李女士拿出信用卡准备刷卡付款时,对方却提出,如果刷信用卡,需要额外支付0.6%的手续费。

  刷卡还需要支付手续费?这让李女士不能接受,她表示,自己在任何商场刷卡都没有支付手续费,并认为这是霸王收费。但是4S店态度非常坚决,表示这笔手续费是银行方面收取的。客户如果不支付的话,就无法提车。

  李女士和4S店争论了半天,对方也不让步,无奈之下,她只能服软,支付了642元的手续费,并要求对方出具了收据,然后才提了车。

  记者在这张收据上看到,收据的品名是“信用卡刷卡手续费0.6%”,备注是“银行收公司,公司收客户”。

  李女士表示,不管是在付定金签合同时,还是通知她去提车时,4S店都没有提醒她,如果刷信用卡需要额外支付6%的手续费。事后她向宝山区消保委投诉,但4S店依然态度强硬,坚决不肯退款。

  手续费是银行向4S店收取

  上海锦弘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刷信用卡收取0.6%的手续费是银行方面规定的,现在所有的4S  店都是这样,并不仅仅是他们一家。不管是哪家银行的信用卡,不管是哪个客户,都要收取这笔手续费。如果不想支付这笔费用的话,要么是现金支付,要么刷借记卡。刷借记卡的话,一次不收费,两次收费30元。

  记者从中国银行(3.600, -0.03, -0.83%)了解到,客户使用该行信用卡消费,不管是买车还是买房,银行都不会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对此,锦弘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认可,他坦言,实际上这笔0.6%的手续费是银行方面向公司收取,并不是向消费者收取,出于成本考虑,4S店再把这笔手续费转嫁到客户身上。“现在卖车利润本来就很少,再加上这笔费用肯定承受不了。”

  刷信用卡收手续费十分普遍

  记者调查发现,其他4S店情况也基本类似,刷信用卡大额消费都要收取0.6%的手续费,刷借记卡则有免费次数。为何之前买车刷卡不需要收手续费,现在则要收取手续费了呢?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跟去年下半年调整的刷卡消费费率有关。

  去年9月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 正式实行,刷卡消费费率执行新标准。与之前的标准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刷信用卡收取的手续费按照0.6%且上不封顶计算。“以前刷卡的手续费按照商户行业分类收费,酒店珠宝餐饮娱乐最高,借记卡和信用卡也是实行统一标准,现在借记卡手续费最高20元封顶,而信用卡不封顶。”银行业内人士解释。

  而对于汽车4S店这一行业,这笔手续费尤为敏感。一家4S店财务人员坦言,以前刷信用卡购车,手续费差不多是80元封顶,这笔费用都是4S店自行承担了。但是现在实行0.6%上不封顶,如果刷卡10万元,手续费就是600元,刷卡30万元的话,手续费就是1800元。如果客户都选择刷信用卡,一家4S店一年下来就得交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手续费。对于4S店而言,本身的利润已经越来越薄,高额手续费确实难以承受,所以这个增加的成本只能向消费者转移。

  [专家说法]

  4S店将手续费转嫁给消费者属违规

 因为信用卡刷卡手续费取消上限,汽车4S店转而将这笔手续费转嫁给了消费者,这种行为合理吗?

  对此,宝山区消保委姜楠表示,首先商家应该对消费者有告知义务,选择什么样的支付方式,需要支付什么费用,这些费用源自何处,都应该向消费者提前告知清楚,方便消费者进行判断和决定是否接受。其次,信用卡刷卡手续费是银行向商家收取,与消费者并无关系,而商家将此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是不合理的,是对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侵犯。

  根据人民银行2013年发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因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向持卡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附加费用,或降低服务水平。第十七条规定:收单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特约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不得变相向持卡人转嫁结算手续费,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商户出现将手续费转嫁给消费者的情况,应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可向人民银行或银联进行投诉。




编辑:luyi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