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姜旺)继股份制保险公司率先引入国内发展几十年之后,相互保险这一组织形式近期正在国内落地开业。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随着一年筹建期的临近,首批拿到相互保险牌照的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下称“众惠相互”)、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下称“信美相互”)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下称“汇友建工相互”)已经开业两家,分别是众惠相互和信美相互,分别于2月和5月获批开业,形成了一财一寿相互呼应的格局。 另一家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下称“汇友建工相互”)虽然尚未开业,但有渠道消息称,汇友建工相互已经通过保监会的验收,就差正式批文了。 相互保险,也被业内人士戏称为“抱团取暖”,是保险业中历史悠久且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组织形态,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群按照平等互助原则组织起来提供自我保险服务,以满足成员的保障需求而不是获得投资回报的保险活动。 据了解,2015年1月,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指出,相互保险组织是指,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由全体会员持有并以互助合作方式为会员提供保险服务的组织,包括一般相互保险组织,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等组织形式。 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2016年6月22日,保监会批准筹建众惠相互、信美相互和汇友建工相互。 “相互保险社的模式主要面临四大方面的挑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曾表示,这包括消费者接受程度、监管框架、互联网运营、市场认知等方面。 不过,相对于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不存在股东,也就消灭了股东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投保人本身作为保险组织的所有者,也降低了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因此,在商业保险因收益-成本权衡而不愿进入或覆盖的领域,相互保险可以发挥最大的功能,这也被看作是响应保监会“保险姓保”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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