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韩祖亦)江泉实业(600212)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拟将持有的6840.32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转让给上海超聚的公告一出,上交所便随即下发问询函。12日晚间,江泉实业对问询函进行回复,表示由于目前上海超聚仍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截至目前,上海超聚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主营业务进行合并、置换或出售以及注入相关资产的计划或安排。 框架协议中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5.5元/股,而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为7.42元/股,溢价幅度为109%。为此,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股权转让双方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充分说明本次股权转让定价的依据、合理性,以及高溢价的主要考虑,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对此,江泉实业回复称,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本次交易对价系由上海超聚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做出判断,并与宁波顺辰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不过,“本次交易价格与上市公司停牌前的股票价格具有一定差异,请投资者注意不同定价机制导致交易价格不同的投资风险。” 同时,上交所还对上海超聚的“实力”表示了充分关切。 江泉实业在回复函中表示,上海超聚是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做出的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决策。本次拟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上海超聚实际控制人刘岩通过上海超聚持有10余家企业股权,且刘岩名下具有多套房产,近期有出售部分企业股权筹集支付本次购买江泉实业股份价款的考虑。上海超聚及实际控制人刘岩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 此外,江泉实业还在公告中透露,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来上海超聚不排除对上市公司业务进行调整、优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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