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6月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定价自主权,通过市场化手段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 “此举意味着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再次向前迈进一步,有良好驾驶习惯的消费者将得到更多的实惠。”11日,山东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经济导报特约评论员李德荃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分3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保险公司可在规定范围内通过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NCD)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进行调整,获得了部分自主定价权。 此次改革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扩大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的浮动系数,体现地域间的费率差异。本轮商业车险改革后,预计最低折扣率将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 商车费改会不会令中小保险公司经营更加困难?专家认为,商业车险改革后,中小公司应该回到核心竞争力上,专注细分市场,做精产品服务和定价。安盛天平财险董事长胡务表示,商车费改为中小公司提供了发展机会,它们可以通过产品细分、客户群区域细分等来获得竞争优势。 “深化车险费率改革体现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扩大后,车险产品优惠力度加大,将提升车险市场的活跃度,给消费者更多选择;而通过加强费用成本管控等措施,‘管住后端’,可遏制车险市场的不当竞争。”李德荃表示,上一轮商业费率改革使得行业赔付率下降,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已经具备了普遍市场化的基础。本轮改革将加剧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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