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3月15日,山东公示售电企业名单,山东泰开箱变有限公司等285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有望成为首批售电主体,代理用户参与年度市场交易。公示售电公司数量超过广东,暂居全国首位。 “2017年,山东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不少于1000亿千瓦时,其中跨省区交易300亿千瓦时,省内交易700亿千瓦时。”山东省经信委电力处处长刘学军透露,2017年引入售电公司进入市场参与交易,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可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据刘学军介绍,山东售电企业按照“注册、承诺、公示、三备案”的准入程序,首先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并签署信用承诺书,然后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为期1个月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误,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后正式成为山东售电主体。完成备案的售电公司将代理用户参与交易申报,协助用户做好用能管理、余缺调剂,以及分担偏差考核风险等。售电公司在交易期间若经第三方征信机构审查存在材料不实、合同违约等行为,将被列入电力市场信用体系黑名单。 目前在市场建设初期,由于交易规则和平台不同,山东省内交易用户、跨省区交易用户按类划分,两个市场不交叉开展交易。今年省内交易方式分为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和月度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 至于企业关心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在输配电价出台前,山东将按照价差传导的方式执行。公用发电企业申报交易上网价差,统一以参加市场交易的公用机组按容量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为基准。用户以自身执行的、物价部门确定的电度电价为基准。售电企业以其代理用户执行的、物价部门确定的电度电价为基准。用户侧结算电费时,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再执行交易价差。 公用机组按容量加权平均上网电价由省物价局确定、公布。上网电价不包括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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