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姜旺
廉价药被誉为底层民众的“救命药”,能否正常销售事关国计民生,而部分“黑心企业”试图从源头上垄断原料药销售渠道,进而大幅提高销售价格的行为,也是国家反垄断部门打击的重点。 国家发改委网站13日通报,近日,山东省物价局依法对潍坊隆舜和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潍坊隆舜和”)阻碍反垄断调查行为作出处罚,罚款12万元。经济导报记者梳理发现,潍坊隆舜和的前身就有多次操纵原料药价格的前科,如今是更名后“故伎重演”。
“换马甲”后又想垄断药价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通报显示,去年8月10日,该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会同山东省物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潍坊隆舜和涉嫌原料药价格垄断行为展开反垄断调查。执法过程遭到该公司员工多次暴力阻挠,执法人员收集的U盘甚至被扔出门外。 此后,山东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潍坊隆舜和龙作出罚款12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在去年12月完成处罚。 而经济导报记者查阅潍坊隆舜和工商登记信息及所涉诉讼判决书发现,这家公司是由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潍坊顺通”)更名而来,两家公司的大股东均为方文龙。 早在2011年11月,经济导报曾以《潍坊两家药企合谋垄断术,被处罚后紧急撤牌》为题,报道了发生在医药领域的我国“首起垄断重罚案”。该案中,潍坊顺通、潍坊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潍坊华新”)通过操纵药品原料“盐酸异丙嗪”的价格,导致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的降压药——复方利血平几乎断供,最终被国家发改委开出700万元巨额反垄断罚单。
曾被药企联名举报遭重罚
潍坊顺通的“声名大噪”,源自2011年对原料药盐酸异丙嗪的价格垄断,这也是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的重要原料之一,全国每年有1000多万名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 当年6月,潍坊顺通、潍坊华新以大幅提高采购价格为由,与全国唯一的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辽宁东港市宏达制药公司、丹东医创药业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约定两家药厂不得向第三方销售盐酸异丙嗪,从而垄断了该原料药在国内的销售。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协商的代理价格是252元/公斤,而盐酸异丙嗪此前的价格仅为178元/公斤。 控制原料之后,潍坊顺通与潍坊华新又开始接触常州制药厂、亚宝药业、中诺药业、新华制药等4家下游主力生产商,他们生产的复方利血平市场合计份额高达75%。在与常州制药厂谈判时,潍坊顺通要求对方将投标价格提高到6元/瓶,并给予该公司1元/瓶的返利,但谈判未果。此后潍坊顺通又陆续找到其他3家企业,但同样的要求均未被药企接受。 此后,潍坊顺通与潍坊华新联合将盐酸异丙嗪售价提到最高2600元/公斤,提价幅度达14.6倍,导致四大下游生产商被迫停产复方利血平,最终联合向有关部门提起举报。
至少已操纵4种原料药价格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此前被潍坊顺通垄断价格的原料药并不只有盐酸异丙嗪一种,盐酸倍他司汀、维生素K1、地巴唑等的原料药价格也曾被该公司控制。 据了解,2012年1月,山东省物价局曾召开关于告诫部分企业立即解除垄断协议的会议,参会企业包括潍坊顺通和山东华新,以及山东结晶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华信”)、山东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山东鲁抗辰药业有限公司。 这次会议上,省物价局要求有关企业解除与潍坊顺通、山东华新签订的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的药品(包括盐酸异丙嗪、盐酸倍他司汀、维生素K1、地巴唑等)包销协议或原料药买卖协议或删除协议中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的条款。 同样,山东华信此前也在向地方法院提交的诉状中,指出潍坊顺通曾经将维生素K1原料药的售价从3000元/公斤提高至3.2万元/公斤,手段也是通过与该原料药主要生产企业安徽万和、山东广通宝签订合约来实现。 此外,山东华信还指出,潍坊顺通要求下游生产企业将维生素K1注射液投标价提高到8.5元/盒,并要求每盒返利0.9元。而在当年安徽省基本药物招标中,中标的维生素K1注射液仅为最高2元/盒。 最终,与复方利血平一样,几家下游生产企业因为无法拿到原料,只能断供维生素K1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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