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从山东省经信委获悉,山东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山东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将全面提升大数据技术支撑、数据分析和价值挖掘能力。
根据这一意见,到2020年,山东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收入将达到1000亿元,大数据相关产业业务收入达到3000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大数据应用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大数据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深化。
——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省、市云计算中心和数据中心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应用服务及支撑能力大幅提升。以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和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依托,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程度进一步提高。
——技术水平显著增强。在数据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算法和工具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技术先进、应用广泛的大数据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到2020年,大数据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培育20家左右大数据领域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100个左右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数据产品。
——行业应用深入推进。推进大数据在工业领域应用,支撑服务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协同生产、精准生产、个性化生产,形成数据驱动工业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提升大数据在医疗卫生、人社保障、工商质监、旅游交通、警务教育、民政商贸、海洋农业等领域开发应用水平,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生活信息化水平。
——产业生态初步形成。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产业链条,形成创新协同、布局合理、产业配套、科学有序的产业区域生态体系。到2020年,全省培育3-5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或产业集聚区、10个左右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50家左右大数据骨干重点企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
山东将加快大数据重点企业培育。引进一批行业影响力大、产业带动性强的大数据龙头企业,培植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在大数据细分领域深耕细作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着力构建多层级、梯次化的产业创新主体队伍。
进一步优化大数据区域布局,支持济南“数创公社”建设,引导济南、青岛等市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产业优势,发展大数据相关产业,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促进大数据产业向规模化、创新化和高端化发展。
加快工业云平台建设,开展企业上云工程。引导大数据企业积极开发行业数据资源,围绕政务、质监、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城乡建设、警务、健康医疗、人社保障、教育、交通、旅游、民政、商贸流通、海洋、工业、农业等重要行业领域,推动大数据融合发展和深入应用,培育交叉融合的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提升社会领域信息化和数据价值实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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